5月17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自8月1日起,全省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将实行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乘汽车得凭证件买票。
据悉,全省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主要是指平均日旅客发送量1000人次以上的汽车站。在实行实名制管理的汽车客运站,旅客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购票,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携带免票儿童的,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
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法律法规规定证明公民身份的有关证件。
同时,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应当要求旅客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查验工作。旅客乘车前,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简称“票、人、证”)是否一致进行核对并记录。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乘车。
自8月1日起,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将就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记者 董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