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图书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学习宣传

  • 发布时间:2018-01-04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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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孟津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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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图书馆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对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大家学习了公共图书馆法在办馆条件、政策支持、文献收集、信息共享、总分馆制、免费服务、数字资源建设、读者文明借阅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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