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服务
首页--借阅服务
1、本馆设有分类目录、书名目录供读者在馆内阅览或外借书刊查用。2、查阅目录,可参考目录使用说明,自行检索;如有问题,可请工作人员协助。
1、我馆入藏的工具书、中文期刊、报纸设有专藏阅览室,可对口阅览。2、古籍、地方文献、图书资料,凭证明、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证件查阅。3、读者进入开架阅览室,只限携带个人笔记本和文具,其它物品可存入存包处。4、各阅览室的藏书只能在该室阅览,阅毕放回原处,请勿携出室外。5、读者需复制翻拍书刊,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手续后到指定地点复制。6、请勿在书刊文献上折页、勾画、圈点、描拓或撕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持有本馆借书证的读者,可按规定填写外借索书单,办理外借手续。2、书刊进行借阅登记后,请仔细核对种册与登记情况,并查看书刊有无破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3、本馆所发借书证每证限借书刊一册,报纸、工具书、线装古籍、音像资料、善本特藏资料概不外借 。5、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到本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停止借书。6、离退休干部和老年读者优先借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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